居间介绍买卖毒品与代购代卖毒品行为是否牟利对其行为性质的影响有何不同?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11-15 03:19) 点击:269 |
居间介绍买卖毒品与代购代卖毒品行为是否牟利对其行为性质的影响有何不同? 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居间介绍者可能从居间行为中牟利,但是否牟利并不影响其行为性质的认定;居间介绍者获取的利益是其居间行为的报酬,而不是买卖毒品的利润;居间介绍者被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是因为其与贩卖毒品者构成共同犯罪,而不是因为其从居间行为中获利。但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的,是否牟利,则影响到其行为性质的认定;代购者从中牟利的,属于变相加价贩卖毒品,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代购者没有从中牟利,毒品数量达到较大以上的,对托购者、代购者以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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