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蔡景峰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我国国企典型的三种治理模式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22 01:41)     点击:333

  我国国企典型的三种治理模式

  XX模式。2005年10月17日,XX集团依照《公司法》改建为规范的国有独资公司,成为第一家外部董事全部到位且超过董事会成员半数的中央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两个董事会相互独立,关注点不一,各有分工。国资监管的中心落在集团总部,之下构建了三个层级的资产运营体系集团,股份公司两级经营实体各负其责进行分层战略管理。

  YY模式。集团和上市公司两个董事会相互交叉。YY集团与上市公司的双层董事会实现较高程度重合,成为一体化的实际决策中心。将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两总部合二为一,实现“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统一管理”的总部管理模式:集团负责战略规划,上市公司负责全部资产的日常运营。形成国资监管之下“集团(股份)总部——所属子(分)公司”的两级管理模式。

  ZZ工模式。淡化集团董事会,突出上市公司董事会。ZZ工随着中国ZZ上市将主营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并伴随将核心管理层下沉至上市公司,即原集团董事会核心职能下沉到上市公司董事会,使中国ZZ成为主要的决策主体,形成在国务院国资监管下的“上市公司-所属子公司”的两级管理模式。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蔡景峰律师提供“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蔡景峰律师,蔡景峰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蔡景峰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323458111,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蔡景峰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深圳律师 | 深圳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蔡景峰律师主页,您是第78006位访客